长沙市食药监局编写《肉制品生产经营企业自查自纠明细表》,要求企业突出“八查”:一查是否存在无证照生产加工肉制品或者擅自改变生产许可必备条件;二查有无使用病死、毒死、来源不明及未经检疫的禽畜肉加工肉制品;三查有无使用非食用物质加工肉制品;四查有无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五查有无生产销售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制品;六查有无伪造或冒用他人厂名厂址、伪造或冒用他人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伪造食品生产日期;七查有无企业生产安全过程控制制度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八查有无产品存储运输不能满足产品特性要求。
根据辖区肉制品生产加工企业“多、散、小、低”的特点,长沙市食药监局开展“拉网式”排查。通过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向肉制品经营户、餐饮服务单位和消费者宣传问题肉制品的辨别方法;畅通“12331”投诉举报热线,鼓励消费者、企业员工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举报,提高奖励额度。
按照“市局牵头、属地管理、上下联动、部门协作”的原则,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追根溯源,一查到底,依法处罚。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934人,检查获证肉制品生产企业221家,肉制品生产加工小作坊71家,监督抽检100批次,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93家,立案查处4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