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查处非法使用禁用物质、滥用抗生素、出售病死畜禽等行为,严把食品源头质量关;治理私屠滥宰以及定点屠宰企业收购和屠宰未经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病死、注水、注入其他物质的畜禽等行为;加强对儿童食品、调味品等12类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执法检查和抽查,依法严处违法从事食品生产加工的黑窝点;加强对农村小卖部、批发部、粮油的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对在检查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坚决予以没收并销毁;加强对“年夜饭”和集体供餐的饮食安全监管,从原料采购、凉菜制作、餐具消毒、食品配送、食品留样等重点环节,强化监督检查和隐患排查。对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餐饮服务单位,责令其限期整改,及时对整改结果进行复查;对存在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的餐饮服务单位及存在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的餐饮服务单位,依法严惩。
在药械市场监管上,开展药械市场安全大检查,重点加强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的市场检查,严肃查处违法药械、保健食品、化妆品广告,及时发现并坚决打击制售假劣药品、保健食品的违法行为,确保节日期间药械安全。
各级各相关部门还将组织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向广大消费者宣传食品药品安全知识,提高群众自我防范意识和能力。认真受理有关食品药品安全的投诉、举报。对监督检查中发现和群众举报的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中违法违规行为,及时进行调查和取证,一经查实,依法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