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药监部门突出围绕掺杂掺假、未经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的羊肉;超过保质期的羊肉;明显低于市场正常价格的羊肉和“混合肉”;病死、毒死以及死因不明的羊;添加或掺杂毛皮养殖动物的胴体等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羊肉制品;来源不明及标示不清、标注虚假生产日期的保质期的羊肉;索证索票不全的羊肉;含“瘦肉精”的羊肉等8大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引导生产经营餐饮服务业户在经营场所的醒目位置,自觉公示产品的检验合格证明和生产经营许可证明等相关信息。
同时,食药监局将加大办案打击力度,对发现的羊肉及其制品案件,做到直追源头,一查到底,处罚到位,凡是涉嫌犯罪和违反《食品安全法》依法应予行政拘留的,一律移交公安机关进行处理。
水母网提醒广大市民,若发现生产经营餐饮消费等环节的违法犯罪行为,可第一时间向12331进行投诉举报,提供线索,监管部门将认真调查处理,对举报属实的,依法给予举报者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