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局一是完善信息公示,强化社会监督。要求肉制品经营户索证索票制度及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健康证在公示栏向社会公示,同时要求将肉制品批发商的证照复印件及检验检疫合格票据挂在公示栏进行公示。向餐厅、食堂销售的票据要留存。批发商必须要向零售商提供检疫票据、品质检验票据,销售商加盖自己的销售章加以确认。多项举措确保生鲜肉及肉食品来源渠道正规合法,质量安全可靠。
二是强化日常监管,确保整治长效。对辖区内所有经营牛羊肉、生鸡、大肉及活鸡的经营户进行摸底登记,进行不定期检查,不断强化经营户安全责任意识,使食品安全制度不但上墙还要上心,警钟长鸣,使安全意识成为习惯。
三是完善投诉渠道,尽心帮助消费者。在经营户公示栏张贴投诉电话,让消费者明确知道如何主张自己的权利,第一时间确保消费者权益不受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