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安排部署。市局文件下发后,该局立即召开了相关单位负责人会议,成立了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长岛县羊肉及其制品“规范整治打击”专项行动方案》,确定了督导检查、巡查监管、应急处置等工作小组,做到了工作部署早、人员分工清、监管职责明。
二是突出监管重点,开展专项整治。重点突出生产、流通、餐饮三个环节,把羊肉及其制品的屠售摊点、市场摊贩、大中型商超及火锅、烧烤店列为主要监管单位,分阶段、有步骤地开展监管执法工作,已对8户羊肉及其制品经营单位下发了《关于规范羊肉及其制品屠宰和生产经营行为的通告》,要求羊肉销售单位明示来源,索取并留存《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和进货凭证,落实主体责任,从源头上进行规范。
三是增强责任意识,做好信息公示。为避免经营单位存在购进、储存和销售未经检疫、来源不明及掺假掺杂、来源不明或不合格的羊肉及其制品,以其他肉类(含混合肉)冒充羊肉等行为,长岛局在执法检查过程中,要求各摊点、商场、超市及餐饮服务单位主动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羊肉产地、来源、品牌等信息,向消费者明确告知,并对3家羊肉摊点业户统一制作了《经营信息公示牌》,对消费者公开经营业户、从业者健康状况、羊肉来源、食品安全承诺以及检验检疫等信息,并纳入日常监管。
四是加强舆论导向,做好宣传报道。联合县广播电视台对开展羊肉及其制品“规范整治打击”专项行动进展情况进行连续宣传报道,利用“长岛发布”、县政府官网等网络媒体加强对社会舆论引导,利用12月一个月的时间,每周在县广播电视台滚动发布警示信息,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就餐时应注意的事项,以及保留好购买发票等证据,发现假劣羊肉问题时及时拨打举报电话12331进行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