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强化宣传引导,形成社会共治格局。印制《关于规范羊肉及其制品屠宰和生产经营行为的通告》3000份,组织监管执法人员在商场、超市、批发市场、供货商、食品店、餐饮单位等场所逐户发放、张贴,告知生产经营者应当履行的食品安全法定责任和义务,督促落实主体责任。联合济宁市电视台开办《食安任城》专题栏目,向群众科普羊肉等肉制品消费常识,并邀请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单位全程跟踪执法检查的拍摄;同时,向社会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对提供举报线索的群众依法予以奖励,动员全社会参与监督。
二是明确整治重点,确保各环节全覆盖。将猪、羊、牛、驴等畜肉及其制品,鸡、鸭、鹅等禽肉及其制品作为重点整治品种,将肉及肉制品进货来源、检验检疫、索证索票、进货查验、信息公示等作为重点检查内容,联合各镇街、有关职能部门开展禽畜养殖环节、禽畜屠宰环节、肉制品加工环节、流通环节、餐饮服务环节、冷冻储存环节等各环节的摸底排查,严查生产经营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腐败、变质、感官性状异常的肉及肉制品,制售假冒伪劣牛羊肉的违法行为,实现肉制品整治从养殖到餐桌全过程覆盖。
三是发挥快检作用,开展肉类风险评估。抽调食品安全监管专业骨干,组建两个快速检测小组,出动两辆食品快速检测车,配备食品快速检测装备,在城区农贸市场、大型商场超市等关键区域巡回开展肉制品快速检测,重点对掺杂掺假肉、未经检验检疫肉、过期肉(进口肉)、明显低于市场价值的“混合肉”、病死肉、毛皮养殖动物胴体、来源不明肉、非法添加“瘦肉精”肉等8种问题肉类开展风险抽样检测,根据检测结果开展风险预警和评估,提升执法监督检查的靶向性。目前,已抽检羊肉等肉制品样品55个。
四是严格案件查办,严厉打击违法犯罪。专项整治期间,一线执法稽查人员全部取消公休,对《关于规范羊肉及其制品屠宰和生产经营行为的通告》中所列7种违法行为开展地毯式摸排。对违法线索,一经发现,立即核实,快速立案,严查严办。对涉嫌犯罪的,立即启动公安食药监联勤联动机制,一律移送公安机关,绝不姑息,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截至目前,已出动执法检查人员900余人次,检查羊肉及肉制品生产经营单位283家,立案19起,查扣问题肉及肉制品850公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