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人员重点检查企业是否存在使用病死、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以及未经检验检疫、检验检疫不合格等肉品加工食品的行为。同时加强对企业生产资质、原料进货查验、生产过程控制、产品出厂检验等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管理,督促肉类经营者落实索证索票、记录制度,严厉查处制售注水肉、病害肉及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肉品、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要求的肉制品的违法行为。
此次专项整治,检查肉制品生产企业4家、肉制品加工小作坊37家、肉及肉制品经营者290户次,快检熟食亚硝酸盐37家,抽样检验肉制品3批次,其中肉制品加工小作坊产品不合格5家,立案调查5家,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4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