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新证新增了企业社会信用代码、日常监督管理机构、日常监督管理人员、签发人和投诉举报电话等信息;且加入了二维码技术,任何人都可以通过手机扫描二维码,查看企业证书的正副本和附页。新证改“一品一证”为“一企一证”。比如以前若一家企业既生产熟鸡肉又生产豆腐干,就必须取得肉制品和豆制品两张许可证。现在一家企业从事食品生产活动,无论生产几种产品,只需取得一个生产许可证即可。
新版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由原来的“QS+12位阿拉伯数字”改为“SC+14位阿拉伯数字”。“QS”为英文“质量安全”的缩写对应质量安全之义,强调政府部门监管食品安全;而“SC”是汉语“生产”的拼音缩写之义,后跟着企业唯一的生产许可编码,强调食品生产者保证食品安全的主体地位。
新证编号是与企业对应的唯一编码,能够实现对食品的追溯。编号数字依次为:3位食品类别编码、2位省(自治区、直辖市)代码、2位市(地)代码、2位县(区)代码、4位顺序码、1位校验码。编号一经确定便不再更改,以后申请许可延续及变更时,编号也不再变。
新获证及换证食品生产者,应在食品包装或标签上标注新的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不再标注“QS”标志。食品生产者存有的带有“QS”标志的包装和标签,可以继续使用完。2018年10月1日起,食品生产者生产的食品不得再使用原包装、标签和“QS”标志。使用原包装、标签、标志的食品,在保质期内可以继续销售。
食品生产者在新规施行前已经取得的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继续有效;持有旧版证书的食品生产者可以提前申请换发新版食品生产许可证;持有旧版生产许可证的生产者需要变更或延续许可,也可向原发证部门提出申请,换发新版食品生产许可证。
根据新规,监管部门将依据食品的风险程度对食品生产实施分类许可,如申请变更、延续换证,申请人生产条件未发生变化的,监管部门可以不再进行现场核查。
嘉兴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新证的启用,进一步体现了简政放权,为食品生产者减负;又强化食品生产者的主体责任;将政府部门监管责任从事前监管向事中、事后监管转移;同时加大了对消费者的信息公开、透明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