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3日,湘潭召开生猪定点屠宰监管职能交接会。今后,这一职能将从市商务局划转到市畜牧局,实现监管工作从流通环节到生产养殖环节的前移。
按照国家职能划分,原先生猪定点屠宰监督管理职责隶属国家商务部,地方商务主管部门行使生猪屠宰有关政策的落实、屠宰环节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以及私屠滥宰等违法行为的打击等。后来,国家将生猪定点屠宰监督管理职责划分到了农业部,职能职责也进行相应移交。所以,我市由市畜牧局承接生猪定点屠宰监督管理职责。
湘潭市从1995年开始实行生猪定点屠宰,2004年在市城区实行牛、羊定点屠宰。多年来,湘潭市通过开展生猪定点屠宰资格审核清理,严格行业准入和管理,关停设施简陋、工艺落后的屠宰点和肉品加工企业,加大对生猪屠宰企业升级改造等,全市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的现代化、机械化水平明显提升,行业集中度和肉品质量安全保障水平也明显提高。
通过清理,我市目前共11个生猪定点屠宰场(点),其中,市政府颁发定点屠宰资格牌证的生猪定点屠宰场4个,还有5个生猪定点屠宰场、2个屠宰点正在异地新建或整改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