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今年年初开江县政府对相关部门职能职责调整以后,开江县畜牧食品局承担了原商务局行使的屠宰监管职能,为加强全县生猪屠宰监管工作,确保全县畜产品质量安全,更好地行使行政权力,做到职能职责有变化,权力对接无缝隙,行政监管无空档,行使权力有依据,根据《生猪管理条例》、《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和《四川省生猪屠宰管理办法》,对生猪屠宰监管的行政权力事项进行了认真清理,上报县法制办审核通过,并向社会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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