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抽检的肉及肉制品主要包括生鲜肉、预制肉制品、熟肉制品等。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熟肉制品卫生标准》(GB 2726)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抽检项目包括铅、铬、砷等重金属,克伦特罗、沙丁胺醇、莱克多巴胺等兽药残留,苯甲酸、山梨酸、糖精钠等食品添加剂和微生物指标等13个指标。共抽检生鲜肉5个批次,未发现不合格样品。
上海市长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餐饮环节3大类食品开展监督抽检,共抽检各类食品样品129批次,分别按照相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进行检验,共发现不合格样品2批次,总体发现样品不合格率为1.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