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日上午9时许,活动在钦州市第一屠宰场无害化处理间前进行,公开销毁我市开展生猪屠宰专项整治活动以来,所查处没收的私屠滥宰猪肉。现场的工作人员介绍,这些私屠滥宰的猪肉未经检验检疫,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
据了解,为了加强生猪屠宰管理,保证生猪产品质量安全,根据《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国家实行生猪定点屠宰、集中检疫制度。未经定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生猪屠宰活动。但农村地区个人自宰自食的除外。记者了解到,目前我市在县级以上屠宰场和部分乡镇屠宰实行动物产品检疫电子出证制度,市民购买肉品时可借助手机“扫一扫”功能,扫描检疫合格证明上的二维码,即可获知动物的来源、出栏时间、产地检疫人员、屠宰时间及地点等相关信息,确保买到“放心肉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