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批猪肉产品共238箱,重4.76吨。今年6月,南京检验检疫局工作人员在口岸查验时发现,在报检猪脚的集装箱中夹带有猪争(猪蹄膀),虽来自同一注册厂号,但猪争无美方卫生证书。根据质检总局第136号令规定,属不合格进口产品,必须作退回或者销毁处理。
在销毁现场,这批混杂冷冻猪肉经粉碎、上料绞龙、高温杀菌炼制、油渣榨油、油渣分离、油沉淀入罐等工艺处理,最终制成生物有机肥、生物柴油和日化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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