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按照省农业厅统一部署,我市围绕重点时段、重点区域和薄弱环节,积极采取五项措施推进生猪屠宰专项整治行动,保障猪肉产品质量安全。
从5月初开始,我市严厉打击私屠滥宰、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屠宰环节添加使用“瘦肉精”、购销及屠宰病死猪等违法犯罪行为。通过广泛宣传、严格执法、落实责任、完善设施、创新机制五项措施,加大对屠宰违法犯罪行为打击力度。据悉,此次专项行动将持续到12月底。
在整治行动过程中,市农委印制了《畜禽屠宰服务手册》、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挂图等宣传资料5000份,到居民小区、城市广场向广大市民进行宣传。同时利用媒体、黑板报、展板等形式广泛宣传《食品安全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山西省畜禽屠宰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提升群众的法律安全意识。
与此同时,执法人员还深入到各县(区)定点屠宰企业进行监督检查,对屠宰场日常管理、检验检疫开展情况、产品的流向、“瘦肉精”检测、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情况进行督查。对发现生猪屠宰过程中不规范操作的问题及时下达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
进一步明确屠宰企业的主体责任以及监管部门监督责任。通过企业自查、监管部门巡查等形式,督促企业发现问题及时堵塞漏洞。在财政资金引导下,屠宰企业投入资金150多万元进行了屠宰规模扩大、生产线升级,完善了消毒清洗、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远程监控等设施设备,提高了企业生产能力和防疫功能。
在加强监管与资金投入的同时,屠宰企业进行了痕迹化管理,在入场查证验物、屠宰检验检疫、“瘦肉精”检测、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产品流向等环节全部建立档案。同时,市农委积极探索构建肉品质量安全长效监管机制,利用互联网技术,对屠宰场实行远程监控,随时随地对屠宰企业进行适时、有效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