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将全省325个冻库的监管责任分解到省局、市县(区)局、乡镇所,对冻库实施“定人、定库、定频次”监管。监管人员在日常检查中,也要对肉类生产经营场所进行重点检查,对来历不明、无中文标识的冷冻肉产品一律追根溯源,省局不定期组织突击抽查,对不认真履职者实行最严肃问责。
二是制定了《食品冷(冻)库规范管理清单》,对冷冻库存储冻肉进行规范管理。要求冻库严格执行冻库经营“必做清单”和“禁做清单”,对无中文标签或标识为繁体中文,品名、批次与《报关单》、《卫生证书》及《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不符的冻肉要拒绝储存。
三是在省内主要媒体定期发布《关于禁止销售“走私冻肉”的公告》,宣传措施,公布专项行动中查处销售、贮存走私冻肉的经营单位、冻库名单及走私冻肉品名、标识产地,对违反规定者,将进行最严厉的处罚。同时,提醒消费者不要购买、食用,并积极参与监督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