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强宣传引导。利用白水畜牧QQ、手机短信、发放宣传单、通告等多种途径和形式,深入开展生猪产地检疫重要性和检疫申报制度等知识宣传;组织各基层站加强对辖区内生猪养殖场(户)、生猪贩运经纪人的培训,使之充分认识生猪产地检疫工作的重要性,熟知相关法律法规,使其主动配合产地检疫工作,自觉到辖区申报点申报检疫。
二是加强监督检查。强化对生猪流通、屠宰环节的监管,严格落实生猪凭产地检疫合格证明、耳标进交易市场和屠宰场制度,坚决杜绝在交易市场、屠宰场实施产地检疫和以补检代替处罚现象。加强对生猪养殖大户的监督管理和定期巡查工作,督促养殖场规范养殖档案,落实出栏动物检疫申报制度。
三是规范出证行为。要求生猪养殖场(户)和生猪贩运经纪人必须到饲养地所属的辖区申报点(指定地点)申报产地检疫,对调出我县的生猪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抽检,强化检疫出证管理,切实规范产地检疫行为,严格按照检疫申报程序、检疫操作规程开展产地检疫。
四是加强量化考核。将生猪产地检疫工作列入各基层站年度目标任务考核指标,根据各站辖区内生猪存出栏情况,结合往年产地检疫情况,将生猪产地检疫数量和提报逃避检疫的案件数量分配到各基层站,实行量化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