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产品管理法》实施令及实施规则修改草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1)强化经营者自我质检体系准守事项。为防止畜产品生产者、加工业者伪造和删改自我质检结果,安装防止伪造、删改质检记录系统。
2)强化食用肉运输安全管理。未进行包装的状态使用车辆运输时,为确保运输卫生采用悬挂,使用卫生容器等多种方法。
3)调整罚款金额。之前的违规罚款存在销售额越大罚款比例越小的不合理性,修改后随着销售额的增加罚款额也变高。
4)放宽经营设施标准。现在同时拥有畜产品加工业和食品制造、加工业的营业负责人,进行自我质检时要求分别设置畜产品及食品检验室。修改后,此类营业负责人进行自我质检时,没有必要分别设置检验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