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食品流通信用分类选择9项重点指标,细化评定标准,将食品经营主体按信用等级分为A、B、C、D四类,并实行动态管理。9项指标为:主体资格、亮证经营、各项制度落实情况、建立食品进销货、追溯机制、食品质量管理、散装食品标签标识、守法经营情况、消费者权益保护、落实情况、环境卫生情况。同时,严格评定标准,只有所有指标均为A或只有1个B,方可评定为A级经营户。
同时,按照信用分类等级确定食品市场日常巡查监管频次,对A类经营主体巡查频次不少于2次/年,B类和C类经营主体巡查频次不少于3次/年,D类经营主体巡查频次不少于4次/年,提升对食品经营主体监管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