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快速检测技术在食品安全监管中的应用推广有重要的政策基础。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在“十二五”期间提出“省级食品药品检验机构要加强对快速检测技术及装备的评价和应用推广工作”,“十三五”规划中提出要“加强快速检验方法的认定及研究工作”,在对食药系统的检(监)测能力建设规划中将食品检验能力建设规划为“四级”(国、省、市、县)建设模式,其中县级中心的定位中最主要的就是能够完成食品安全快检筛查,形成食品流通和餐饮服务领域食品安全快速检验检测能力。即将实施的新《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中可以采用国家规定的快速检测方法对食品进行抽查检测”,这些都为推动快速检测技术的发展提供了助力,也促使快检技术必将在我国食品安全监管和生产经营领域有更为广泛的应用。但是,由于食品快速检测产品的研究与生产无需行政许可,缺少行业监管,生产技术门槛及成本较低,因此,小规模企业较多,供需单纯依靠市场调节。这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快检企业的发展,但也导致企业无序竞争,产品质量参差不齐,影响食品安全监管水平的提升。
此次,陕西省食品药品快速检测公共服务平台针对参评企业自愿报名优选推荐的快检产品,开展验证评价工作。通过平台共建单位独立、科学、公正地开展工作,详实掌握各参评企业产品的质量状况,并将验证结果予以通报,指导省内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科学合理地选择使用食品安全快检产品。
验证工作是一项开拓性的科研工作。国内食品药品监管系统截至目前没有系统性开展过有规模的快检产品验证工作,陕西省开创了一个先河,但由于没有成例可鉴,所以对验证程序和验证技术提出了更高的挑战和要求。为此,陕西省食品药品快速检测公共服务平台管理办公室组织撰写了《食品安全快速检测产品技术验证指导原则》,这对促进食品快检标准化具有重要意义。希望籍此验证工作,提升快检产品研发生产企业技术水平和自律意识,从而对提高食品质量,促进食品安全监管科学化起到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