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西安市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包括1个平台,即西安市肉类蔬菜流通追溯管理平台,和7个子系统,即生猪屠宰追溯子系统、批发市场追溯子系统、农贸市场追溯子系统、大型连锁超市追溯子系统、团体消费单位追溯子系统、肉品专卖店追溯子系统、外埠肉追溯子系统。
按照商务部“五统一”(统一采集指标、统一编码规则、统一传输格式、统一接口规范、统一追溯规程)要求,凡纳入西安市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的定点屠宰企业、市场开办者和团体消费单位,应积极配合商务部门安装相关设施设备和应用系统,建立肉类蔬菜流通追溯管理系统,配备专业的系统管理和操作人员。
建立肉类蔬菜流通追溯管理系统的定点屠宰企业、市场开办者、经营者、外埠肉经销商、连锁超市、集体采购单位、肉品专卖店,应建立并执行肉类蔬菜经营记录、进货查验记录、检验检疫记录等制度,建立肉类蔬菜购销交易台账,并将相关记录内容、肉类蔬菜交易等信息,按照规定输入肉类蔬菜流通追溯子系统,传输到肉类蔬菜追溯管理平台,相关电子信息在追溯系统中至少存储两年。
同时,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通过监督检查或群众举报发现存在规避本流通追溯系统情形的,按照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改正等,必要时移交有关部门依法处理。发生肉类蔬菜质量安全事故时,应及时主动、如实提供有关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