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商委和市农委共同召开生猪屠宰监管职责移交工作会议以来,天津市畜牧兽医局积极贯彻屠宰职责移交会议精神,按照农业部和市农委关于屠宰管理的有关指示要求,认真落实《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天津市生猪屠宰和销售管理办法》等国家和天津市的有关屠宰管理法律规章。目前天津市屠宰监管职责移交过渡平稳,畜禽屠宰监管各项工作都在稳步有序进行。
一是顺利完成了屠宰职责的划转。按照天津市生猪定点屠宰职责移交工作会议的要求,天津市畜牧兽医局不断加强区县屠宰职责划转政策、要求的指导,各区县都把屠宰职责划转作为头等重要工作来抓,制定屠宰职能划转工作方案、召开专题会议、加强部门间工作协调,目前全市各区县屠宰监管职责的划转全部顺利完成。
二是扎实开展畜禽屠宰的监管工作。落实了“一岗三责”,实行驻场官方兽医全面承担屠宰防检疫监管、屠宰监管和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任务,认真履行畜禽屠宰监管职责,落实畜禽屠宰监管责任。规范屠宰企业生产行为,对屠宰企业开展“回头看”大检查和卫生专项检查,依照屠宰资格审核的条件标准及现行法律法规,对现有企业进行全面检查,督促屠宰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落实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视频监控系统管理,视频监控系统完成了从商务部门到畜牧兽医部门的迁移,达到屠宰企业的生猪进厂、待宰、加工车间、无害化处理等重点环节有视频监控。加强重点区域重点整治,对本地城乡结合部、私屠滥宰专业村(户)等重点高发区域加强明察暗访,落实不间断巡查;落实屠宰违法举报核查制度,公布了举报电话,对群众、媒体反映的有关畜禽屠宰违法违规问题,第一时间组织核查处理。
三是加强了督导检查和巡查暗访。按照我局的工作惯例,由局领导带队,把畜禽屠宰监管工作作为主要督导内容,深入区县逐项检查落实;在此期间,为了突出打击私屠滥宰、注水等屠宰违法行为,我局还安排屠宰处与市监督所不间断开展巡查暗访活动,根据掌握的线索,采取突击检查的方式,对全市屠宰企业随机进行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