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宣读了渠县县委、县政府《关于做好渠县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工作的通知》(渠委发〔2015〕12号),明确了渠县畜牧食品局生猪屠宰管理职责,同时学习了《动物防疫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并结合实际,对当前渠县生猪屠宰管理和病死猪肉无害化处理工作作了具体的安排。
会议要求各工作人员及定点屠宰场业主:认清形势,统一思想。目前,国家、省、市、县对生猪定点屠宰管理职能调整均逐步划转到位,各具体工作人员要转变角色,进入状态,按规定开展工作,各备案的定点屠宰场业主要理解和服从监督管理,把定点屠宰和集中检疫工作有机结合,确保全县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严格管理,守法经营。畜产品质量安全是关系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必须依法严格管理,各工作人员必须明确责任,坚持原则,规范作业,各定点屠宰点业主要依法按规定缴费,为货主做好服务工作,杜绝欺行霸市行为发生,促进社会和谐发展。严肃工作纪律。对检疫不按规定,在管理过程吃、拿、卡、要,只收费不服务,或超标收费,伙同企业业主骗取无害化处理资金的工作人员,对违反动物防疫法、定点屠宰管理条例的企业业主等违规行为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若有违法行为则移交司法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