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强食用农产品源头整治。将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纳入食品日常监管范畴,每月及节假日或重大活动期间都进行市场检查,堵住来源,严禁使用禁用农药。打击在饲料原料和产品中添加有毒有害物质及在饲养、贩运过程中使用“瘦肉精”等违禁药物的行为;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兽药以及在水产养殖环节违法使用禁用药物和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行为;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加快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
二是开展食品生产经营小作坊、小摊贩专项治理。实行小作坊备案制度,实行分类管理,加大抽检力度,日常监管不少于3次。对食品流通环节,加强散装食品、过期食品、冷冻肉制品、猪肉、腌卤制品的监管整治,食品流通主体日常监管不少于1次。对餐饮服务环节,按量化分级加强日常监管,无证经营单位日常监管不少于3次。
三是加强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开展食品药品从业人员业务能力培训,提升服务技能,保障生产经营安全合格食品药品。重点组织生产企业培训《食品标签标识规定》和新修订的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组织农村厨师持证上岗培训,组织食品安全管理员培训等。
四是加大财政投入力度,为食品安全提供强大资金保障。2015年,市本级安排预算90万元用于食品安全相关工作,将本级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及行政管理,综合协调、抽验监测、风险交流等各项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同时加大对执法装备和基层监管机构办公场所基础条件的经费保障,强化资金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