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行动中,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完善食品追溯、召回等制度。在有条件的区县推动畜禽肉制品生产企业实行过期产品集中销毁,严厉打击使用工业明胶等非食用物质,使用过期回收或者腐败变质食品再加工肉制品等违法生产加工行为。在流通环节,大型商场、超市要优先选择信誉良好,具有一定规模的供应商;农副产品批发市场要严格执行“场厂挂钩”“产销联合体”制度,禁止产销联合体以外的肉源进入市场。
打击食品违法行为,食药监和公安等相关部门加强对城乡周边、进京关口、贸易口岸等重点区域的执法检查,重点打击畜禽产品“黑窝点”“黑物流”。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一律从快、从严处理;情节严重的,一律吊销生产经营者的许可证;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北京市还将积极引导公众参与,12331投诉举报热线随时接待对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