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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城市畜牧兽医局“五强化” 提升生猪屠宰监管水平

2015-02-27      来源:中国畜牧网    
 
内容摘要:自去年11月份生猪定点屠宰管理职能移交以来,肥城市畜牧兽医局始终坚持“畜产品安全大于天”的理念,按照“强化源头监管,规范生产经营
  自去年11月份生猪定点屠宰管理职能移交以来,肥城市畜牧兽医局始终坚持“畜产品安全大于天”的理念,按照“强化源头监管,规范生产经营,加强监督检测,确保全面监控”的原则,进一步规范定点屠宰企业、加强外来肉品监管、严格执法净化市场,保障了广大市民的生猪产品消费安全。截至目前,共出动人员200余人次、不定期检查屠宰场和外来肉品经营单位60余次、下发整改通知单25份,办理肉品违法违规案件9起、没收不合格肉品500余斤,罚没款9000余元。
  一是强化责任落实。与镇街畜牧兽医站、镇街畜牧兽医站与监管对象层层签订监管责任书,明确监管目标、监管责任和责任追究。严格落实责任告知和生产承诺制度,与屠宰企业全部签订《动物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书》、《畜禽屠宰加工企业监管事先告知书》,明确畜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对检查中存在问题严重、屡次不整改的,列入“黑名单”管理并向社会公开。二是强化规范运行。对屠宰厂(点)建立健全现场检查、资料查阅、采样抽检等监管程序,科学确定监管重点、方式和频次,形成全方位、全链条的监督管理模式。督促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建立健全生猪进场检查验收和肉品销售验收制度,实施肉品质量安全可追溯管理,对检查中出现的内部管理混乱、制度不健全、台帐记录不符合要求的企业,及时下达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严禁不合格肉品出厂。三是强化检疫监管。认真落实驻场检疫制度,严格按照相关屠宰检疫规程实施宰前检查、同步检疫和宰后出证工作,实行检疫与“瘦肉精”同步检测操作,监督企业做好病死畜禽及产品无害化处理工作,严禁未取得检疫合格证明或检疫不合格产品出场。四是强化社会共治。采取出动宣传车、制作横幅、印制明白纸等形式,组织人员在县市交界处、城乡集贸市场大力宣传畜禽屠宰法律法规、病害畜禽无害化处理、严禁注水添加瘦肉精等知识,目前已发放明白纸”5000余份、出动宣传车10天次,营造了浓厚的舆论氛围。设立有奖举报电话,做到“有反映,即受理;及时查,速反馈”。目前,对群众举报的宰前注水、私屠滥宰等5条线索,立即查实、立即办理。加大媒体宣传,在广播和电视上跟踪报道宣传执法行动,对私屠滥宰违法行为及时曝光。五是强化严厉打击。坚持“查打并举、依法整治、部门协作、标本兼治”原则,按照先易后难、逐点深入、循序渐进、总体控制的工作思路,开展拉网式集中整治行动。采取白天巡查踩点和夜间抽查蹲守相结合措施,重点加强对私屠滥宰高发时段和地域的巡查,严密监控城乡结合部区域、屠宰企业间结合部区域及行政区域的边缘地带。坚持监督与执法联动,行政与司法衔接,加强部门协作配合,联合公安、食品药品管理等部门开展综合执法,对私屠滥宰、宰前注水等违法案件,重拳出击,露头就打,有力地打击了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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