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严格遵纪守法
认真学习贯彻《食品卫生法》、《产品质量法》、《动物卫生防疫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和《安徽省生猪屠宰管理办法》,切实加强对广大职工的普法教育,自觉学法、模范守法。严格执行上级主管部门和相关监管单位的各项规定,深入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严格遵循各项操作规程,依法规范屠宰加工行为。
二、不断提升水平
坚持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和条件,不断完善设施设备,优化工艺流程,健全质量体系,全面推行工厂化屠宰、标准化检验、科学化管理、规范化服务,实现企业与行业同步健康发展,有效发挥我省生猪养殖大省的产业优势,推动我省农业产业化进程,促进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
三、确保肉品质量
深入落实肉品品质强制检验制度,严把生猪进厂关,做到没有产地检疫合格证、非疫区证明的或病害生猪不进厂屠宰;严把屠宰加工关,做到有宰必检,屠宰与检验同步进行;严把肉品出厂关,做到检验合格的产品,必须依法加盖印章、出具合格证,为实现肉品质量安全可追溯创造条件,真正把安全、放心的肉类产品奉献给消费者,让顾客放心、使群众满意。
四、恪守职业道德
坚持为民、便民、利民的服务宗旨,牢固树立消费者至上的服务意识,恪守职业道德,加强行业自律,坚决不制售病害肉、注水肉、变质肉和劣质肉,以优质的产品赢得顾客的信赖。自觉接受相关部门的管理,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积极配合执法部门开展的整治活动,整顿行业秩序,反对不正当竞争。
信誉公约企业
安徽徽商食品有限公司,安徽省福润肉类加工有限公司,安徽宝迪食品有限公司,安徽东升食品有限公司,安徽西商食品有限公司,安徽恒盛实业有限公司,合肥春然肉食品有限公司,宣城市宣州区肉联厂,芜湖聚丰畜禽开发有限公司,安徽省新安食品有限公司,合肥板桥屠宰厂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