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整治行动中,工商部门要求生鲜肉经营户建立健全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做到来源可查、去向可追溯;对于来源不明、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肉及肉制品严禁上市销售;对于销售注水肉、病死猪肉及肉制品以及假冒伪劣等不合格肉制品严惩不贷。整治期间,工商执法人员对231家集贸市场、超市肉柜及冷鲜肉店进行了拉网式排查。执法人员在集贸市场对正在销售的生猪肉的检疫合格证明进行了检查,并对市场内猪肉销售经营户的证照和索证索票制度进行了全面排查,取样并检测样品30份,目前检验均为合格。
市工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杨光辉表示:下一步,工商部门将全力配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农业、畜牧等部门加强肉品监管,严禁食品生产经营者购进、销售、使用无合法来源以及无“两证两章”肉及肉制品,确保群众餐桌上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