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农村食品市场“四打击四规范”专项整治行动实效,省食安办组织食药监局、工商局等部门组成6个督察组,每个督察组负责3个省辖市及该市内的省直管县(市)、县(市)的督察工作,与以往不同的是,这次督导检查采取明察和暗访两种方式进行。除了通过听取汇报、查看资料、组织座谈、现场检查和随机抽查等方式外,还要对各地县、乡、村农村食品质量和监管情况进行随机检查,实地检查了种植养殖基地、农村食品小型生产企业、屠宰厂(场)、食品超市(商店)、餐饮单位、集贸市场和学校食堂等的食品安全状况。此外,还要对各地宣传发动情况、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以及各地社会共治情况进行了深入了解。
11月25日~30日,省食安办派出6个督察组对全省农村食品市场“四打击四规范”专项整治行动进行督导检查,标志着全省农村食品市场专项整治行动推向深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