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构筑互通共享的信息管理体系。规范食品、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等领域监管信息的发布;及时共享日常监督检查及抽验检测数据;加强食品药品安全舆情监测;通报区域性、系统性食品药品安全隐患;及时报告高敏感、高风险的违法案件线索和重大食品药品安全问题。
二是构筑协同配合的区域协查体系。严格遵循依法、客观、高效、保密的原则,加强区域协查;明确案件发生地食药监管部门和责任主体食药监管部门的职责,积极支持配合;主动通报协查情况,跟踪处置进展,反馈协查结果;依法公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
三是构筑部门联动的综合执法体系。加强与本地公安、农业、卫生、渔业以及法院、检察院的沟通和协作,发挥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综合协调作用,建立健全协调机制,开展综合执法活动,形成监管合力。
据了解,今年以来,该局已向公安机关移送假药案件11起,与周边县市区局合作处理食品安全事故1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