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方案明确到2014年底,基本形成以街道(乡镇)为大网格、农村行政村(城镇社区)为中网格、一定数量食品生产经营者为小网格的监管体系和责任体系;到2015年底,食品安全基层责任网络的运行机制、保障机制、考评机制等各项长效制度得到进一步完善;到2016年底,全县形成食品安全社会共治、部门联动、基层防控的良好局面。
目前,洞头县6个街道(乡镇)均已按照要求调整成立了食安委及食安办,洞头县市场监管局按照 “划片设置,双重管理”的要求,设北岙、东屏、大门3个市场监督管理所,基层干部已全部配备到位。
依托农村公共安全协管网络,目前在洞头县行政村居(社区)设93个中网格,落实专项资金20万元,已实现一村居(社区)一点一员,村居(社区)覆盖面达100%。全县各协管员开展宣传活动665次,接受群众咨询投诉521次,监督检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998户次,上报无证经营单位4家,配合监管部门开展检查54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