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通报,今年以来,截至9月25日,河北公安机关共侦办食品犯罪案件693起,其中肉制品类型犯罪共计124起,抓获犯罪嫌疑人801名,捣毁犯罪窝点326个,涉案价值4800余万元。
据了解,此次专项行动的打击重点种类为伪劣牛羊肉、注水肉、病死肉、有毒有害肉制品,低价销售、未经检验检疫的可疑肉制品;重点区域为传统屠宰、肉制品加工产业相对集中地区、销售市场、肉制品消费量较大的火锅店、涮肉店以及烧烤店等。
按照省公安厅统一部署,全省各级公安机关将组织民警走街串巷、进村入户,深入城乡结合部、“城中村”等重点区域,养殖场(户)、屠宰场、农贸市场等重点部位,多方搜集违法犯罪线索。行动中,公安机关将对群众举报的案件线索进行重点梳理,发现涉嫌犯罪的将依法予以立案侦查。
当日,警方一并通报了唐山“5.21”制售注水猪肉等案件。2013年5月21日,唐山市公安局一举打掉以李某、刘某为首的制售注水猪肉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5名,捣毁1个生产注水猪肉黑窝点,当场查扣注水生猪51头,装运生猪货车3辆。经侦查该团伙共销售涉案注水猪1000余头,涉案价值达200余万元。2014年8月,唐山市丰南区人民法院判决如下:李某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900000元;刘某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900000元;同案犯刘某武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600000元;同案犯刘某桥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40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