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在全省各地深入开展《青海省清真食品生产经营管理条例》学习宣传活动,不断扩大宣传教育覆盖面,提高了宣传教育效果;将《条例》纳入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重要内容,对生产经营清真食品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进行了重点宣传;教育引导清真食品生产经营者掌握《条例》具体规定和要求,提高他们对尊重少数民族清真饮食习惯重要性的认识,自觉维护清真食品的清真信誉,保障少数民族群众的合法权。
二是根据《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加强《条例》的配套制度建设,健全和完善了清真食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工作中的清真食品市场准入,清真食品监制,与卫生、食品药品监管、工商、公安、质量技术监督等部门联席会议,社会监督等工作机制。
三是在全省各地开展了清真食品专项执法检查工作,各级民族、工商部门深入市场挨家逐户开展清理整顿,认真查验清真标牌,对清真食品生产的原辅料购进、加工、经营场地、设备、仓储等专用设施的购置使用及关键岗位少数民族人员配备情况等进行重点检查,查处了一批“假清真”的违法经营者,进一步规范了清真食品生产经营秩序,使我省清真食品管理工作走向规范化、制度化。
四是配合有关部门积极做好中国(青海)国际清真食品及用品展览会的服务工作。清食展期间,向省贸易促进会发出了参展商品准入工作的函,派专人对接,召开座谈会,对把好清真食品和用品准入关提出具体要求;派工作人员对各展位的参展商品进行检查,杜绝非清真商品进入展厅,对已流入展厅的非清真商品进行了清理,提高了展会的清真信誉度和经济效益;为国外穆斯林宾客和少数民族参展商搭建礼拜殿和沐浴室,并派教职人员按时从事教务活动,深受穆斯林群众欢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