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通知称,各相关区的物价、经贸、财政、工商和食药监等部门积极配合进行组织申报、审核、公示等工作。按照“审核一批、发放一批”的原则,市物价局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经贸委、市财政局、市工商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和市食安办对各区上报的数据进行了审核。截至10月8日,共有4个区的71个试点市场完成了215个档口升级改造,按每个档口补贴2万元计,应补贴金额430万元;共有3个区的94个试点生鲜家禽经营户符合补贴要求,按每个经营户补贴4000元计,应补贴金额37.60万元。以上两项补贴合计467.60万元,2014年运用市级价格调节基金补贴第一阶段第一批家禽生鲜上市终端销售试点金额为467.60万元。广州市财政局按《广州市价格调节基金扶持项目补贴试行办法》规定,将补贴资金下达至各相关区财政局。广州市物价局等六部门要求各区相关部门按规定及时发放补贴至试点市场及家禽经营者。
根据广州此前确定的补贴标准,试点区内纳入试点的87个肉菜(农贸)市场,其中越秀区全区52个、荔湾区(芳村片区和桥中街除外)27个、天河区珠江新城4个、番禺区大学城4个,在8月31日前按标准完成原活禽档口升级改造的,通过以奖代补方式给予一次性的升级改造补贴,具体项目和标准分为两项,一共2万元。其中一项为档口拆改费:按要求完成升级改造的家禽经营档数量,每档补贴9000元。另一项为冷藏设备配置费:按完成升级改造的家禽经营档数量,每档口补贴1个冰柜、1个低温销售专柜的购置资金11000元。此外,部分满足条件的档口还将获得4000元的一次性经营引导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