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药品信用档案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实行一户一档、全面覆盖、动态管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监督指导辖区内信用档案建立和管理工作,建立本辖区内食品药品生产企业、药品批发企业(连锁总部)、医疗器械专营企业、保健食品化妆品批发市场、大型食品配送企业、大型超市及专业市场、中央厨房、中专以上学校食堂、大型餐饮服务企业的信用档案。县、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则负责建立本辖区内所有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的信用档案。
档案内容涉及行政许可及备案信息、日常监督检查信息、检验和监测信息、违法违规及处罚信息、行政告诫及约谈信息、列入“黑名单”及公告曝光信息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