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是以出现特定食品安全事故时,被保险人须向消费者等第三方承担的赔偿责任作为保险标的的特殊责任险种。虽在2012年,扬州工商局便在江苏推行流通领域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制度,但在全国范围推行缓慢。据业内不完全统计,目前我国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的投保率不足1%,且投保的多为食品出口类企业。
今年8月出台的《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也指出,将食品安全作为责任保险发展重点之一,从而使食品安全责任险的推广加速。
据悉,山东在今年8月起开始试点食品安全责任险,该业务已覆盖济南、淄博、潍坊和济宁4个城市,参保单位约600家,累计保费收入约140万元,为各类餐饮单位、学校食堂、商店、超市、酒店等提供食品安全风险方面的保额约8亿元。
近日,湖北省出台的《湖北省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与医疗事故责任险一样,将可以在食品安全领域发挥作用。《方案》要求各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承保机构积极稳妥地开展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工作,通过试点,创新开发食品安全责任保险产品,探索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运作模式,形成初具规模的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市场。
据了解,湖北省保监局与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将联合制定管理办法,面向市场公开选择4-5家实力强、信誉好、网点全、偿付能力充足的保险机构作为推荐承保机构,具体负责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期间的承保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