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本月起,葫芦岛市实施动物屠宰厂(点)宰前6小时申报检疫规定,即6小时待宰制度。这是葫芦岛市畜牧兽医部门集中整治沙丁胺醇、保障肉食品安全的具体举措之一。
葫芦岛市畜牧兽医部门规定,动物屠宰厂(点)应于宰前6小时凭进场动物登记表、《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未使用瘦肉精保证书或瘦肉精检验报告等向驻场官方兽医提请检疫申报;省外引入动物还要出具《检疫申报受理单》等向驻场官方兽医提请检疫申报。动物入场后待宰时间不超过6小时的,官方兽医不得实施屠宰检疫。官方兽医受理检疫申报后,要认真核实待宰动物来源、数量、耳标号码等情况是否与屠宰厂提供材料信息相符,逐头查验待宰动物健康状况。经官方兽医检查合格的,方可出具《准宰通知单》。
此举主要是针对有些不法商贩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在动物进入屠宰厂前的运输过程中给动物注射沙丁胺醇,使动物多喝水少排尿,以增加瘦肉中的含水量,导致肉色粉红卖相好。但是,含有沙丁胺醇的猪肉口感差,且人食用后容易引发多种疾病。动物在注射沙丁胺醇后存活时间不会超过2小时,6小时待宰制度能有效防止含有沙丁胺醇的肉制品进入流通环节,保障肉制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