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此次专项整治对象是全市所有畜禽规模养殖场(小区),重点整治在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及九州江、南流江、北流河等重要流域属禁养区区域内的养殖场(小区)。整治内容包括无牌经营;场址在国家、自治区或规定的禁养区范围内;未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污染治理设施与主体工程未落实“三同时”制度;未配套建设畜禽粪便、废水综合利用或者无害化处理设施,且未委托第三方进行养殖废物处理,污水未能达标排放;畜禽废弃物贮存设施和场所未配套建设防渗漏、防溢流、防雨水淋湿、防恶臭等措施;未经处理直接向水体排放,倾倒畜禽废弃物行为;未进行排污申报登记、排污许可证办理、排污费缴纳等违法行为。
从9月1日至12月31日,玉林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畜禽规模养殖场(小区)清理整治行动,严厉打击畜禽规模养殖场(小区)养殖废物偷排直排、无证经营等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