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中秋、国庆”期间人民群众肉食安全,县畜牧局采取四项措施开展肉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
一、加强宣传,营造氛围。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出动宣传车、在县电视台播放南乐县畜牧局致广大消费者的一封信等形式,宣传《动物防疫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使广大消费者树立肉食品安全意识。
二、全面排查,源头管控。深入养殖场(区)全面排查,主要检查养殖环节是否严格执行休药期、处方药等制度,是否使用霉变、过期饲料和饲料原料等违禁物质饲养动物。
三、规范程序,严格监管。一是加强检疫监督,严格规范检疫和出证行为;二是指导做好养殖、屠宰、流通等环节染疫、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工作,对病死动物严格做到“四不准一处理”即不准宰杀、不准食用、不准出售、不准转运,必须进行无害化处理,避免发生动物源性食品安全事件。
四、严格“瘦肉精”监管。养殖环节把好出栏关,在要求养殖场户实施“瘦肉精”自检的基础上检疫人员按2%的比例进行抽检。屠宰环节严格把好入场关,对待宰畜禽查证验物,严格进行“瘦肉精”抽检。
至目前,共检查养殖场40余家,屠宰企业12家,超市8家,农贸市场6个,出动执法人员120余人次,畜产品质量安全形势比较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