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此次专项整治主要从六个环节展开,即畜禽养殖环节、畜禽屠宰环节、肉制品加工环节、肉及肉制品流通环节、餐饮服务环节及肉制品进出口环节。在养殖环节,要求农业部门严格开展产地检疫,督促养殖场(小区)完善养殖档案记录制度,督促养殖环节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重点查处非法使用禁用物质、滥用抗生素、出售病死畜禽等行为。在屠宰环节,要求商务部门严格屠宰行业准入,监督和规范屠宰检疫和肉品品质检验行为,重点治理私屠滥宰以及定点屠宰企业收购等行为。在肉制品加工环节,要求质监部门要提高肉制品生产许可门槛,加强肉制品市场准入标准,尤其要对农村、城乡结合部、肉制品加工集中区等区域开展拉网式排查。在肉及肉制品流通环节,要求工商部门重点对批发市场(含市场附设的冷库)、集贸市场、商超、肉食店等场所进行全面检查,深入排查清理不合格肉及肉制品,重点整治销售注水肉、病死畜禽以及假冒伪劣等不合格肉品等行为。在餐饮服务环节,要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及时部署辖区内餐饮服务单位进行全面自查,督促其切实加强对鲜肉和肉制品采购管理,明确专人负责鲜肉和肉制品采购和验收;要加强对餐饮服务单位监督检查,重点整治采购、使用来源不明或不合格畜禽加工食品等行为。在肉制品进出口环节,要求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加强对与出口肉类产品相关的养殖场、屠宰加工企业的备案管理,完善备案单位的不良记录制度,重点整治养殖场、屠宰加工企业不按规定使用原料,不按规定对原料、产品进行检测,以及使用违禁药物、以非备案养殖场动物冒充备案养殖场动物提供给备案企业等行为。
近日,江西省下发工作通知,开展2014年畜禽屠宰、肉及肉制品专项整治工作,集中解决影响肉类安全的突出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