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省食药监管局负责人介绍,全省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在强化基层组织中促改革。加快推进基层监管机构改革,在有条件的乡镇(街道)设立食品药品监督派出机构,尽快建成全省统一完善的安全监管体系;充实基层监管力量,通过面向社会考录、定向培养、定期培训等形式,建立一支专业化的食品药品检验检测队伍;全面加强基层组织建设。要在打牢基础工作中抓监管,改善各级监管机构的硬件环境,建立健全最严格的制度体系。健全和完善药品、医疗器械、新食品原料及品种、保健食品审评审批制度,建立健全监管部门与公安机关联合执法机制,继续完善食品药品安全政绩考核评价制度、企业责任首负制度和行政问责制度,加快建立健全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和应急保障制度,研究制定基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执法规范或管理制度。要加快推进职能转变,提升监管效能,建立健全窗口现场办公与网上审批结合的服务系统,全面推行岗位责任制、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AB岗制、一次性告知制、离岗告示制、责任追究制等制度,最大限度地优化行政审批流程,缩短办事时限,切实提升服务质量。
从青海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全省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结合食品药品监管实际,明确“三基”建设具体目标任务,按照两年见成效、七年大变样的目标要求,确保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基层组织得到全面加强,基础工作得到全面进步,基本能力得到全面提升,在强基固本中大力提升全省食品药品安全风险防控能力和统一监管整体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