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2日,株洲市与广州签订“定点供穗生猪养殖基地购销合作协议”,5年内,每年供穗生猪50万头,总货值约45亿元;广州市按每头15元的标准,对株洲市养猪大户给予奖励。
当天,株洲市畜牧兽医水产局与广州市金戎生猪交易服务有限公司、金康食品有限公司负责人分别在协议上签字,决定从今年8月1日起至2017年7月31日止,按“随行就市、按质论价”原则,在同等条件下,由株洲市优先供给广州市安全优质生猪250万头。
根据《广州市定点供穗生猪养殖基地建设试行办法》,株洲市确定15个养猪场定点供穗,其中茶陵县5个、攸县4个、醴陵市3个、炎陵县2个、株洲县1个,均为年出栏生猪2万头以上的标准化规模养殖场。
合作协议还约定,株洲市确保供穗生猪基地按国家规定生产,对生猪品种、生产环境、生产过程和防疫情况进行监督,落实强制免疫、规范投料、上市检疫等制度,开展瘦肉精等违禁药物残留和其他违禁添加剂的检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