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陵县属井冈山革命根据地六县之一,是省级贫困县。全县辖20个乡镇,359个行政村,61万人口。全县总面积2500平方公里,丘岗山地面积262万亩,耕地面积42.81万亩,水域7.9万亩,是一个“七山半水分半田,一分道路加庄园”的山区农业县。2013年年全县出栏生猪94万头,出栏菜牛2.64万头,出栏山羊2.53万只,出笼家禽198万羽,出产水产品1.58万吨,全县养殖业总产值为17.1亿,占农业总产值的50%以上。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事关人民群众消费安全和身体健康。当前,消费者质量要求空前提高,保障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面临更大挑战。如何提高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促进养殖业健康发展、保护人民身体健康已成为新形势下,摆在我们面前的首要任务。茶陵县畜牧兽医水产局组织专业人员对该县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现状进行调查,并分析了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相应建议和对策。
一、基本现状
(一)质量安全意识逐步提高。该县畜牧部门结合食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科技下乡等活动,采取举办培训班、开展现场咨询、印发宣传资料等形式,强化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培训。公众的质量安全意识明显增强,养殖生产经营者自律意识也有所提高。
(二)追溯管理工作有效规范。全县共有饲料兽药经营门店65家,畜禽定点屠宰场14个,各类养殖专业户3800户,养殖小区19个。按照“生产有记录、流向可追踪、质量可追溯、责任可界定”的要求,对养殖投入品、产地标识、生产记录档案等情况进行常态监管与指导,推进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全面推行诚信等级制度和GSP认证制度,辉华牧业和鹏辉禽业认定为全县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诚信示范单位。
(三)标准化生产稳步推进。大力开展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创建活动和无公害产品认证。通过近几年的整体推进,目前,全县有国家级养殖示范场2个,省级示范场8个,市级示范场34个,省级生猪良种一级扩繁场3个,省级龙头企业1家,有力保证了全县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
(四)监管层级网络基本形成。我县设有县级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1个,在原20个乡镇动物防疫站加挂了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分站牌子,每村配备了1名安全协管员,基本形成了覆盖县、乡镇、村、养殖场(小区)四级的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网络。
(五)执法监管水平不断提升。从落实防控责任、完善防控机制、强化突发疫情处置、加强基层动物防疫体系建设入手,做好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和监测检疫工作。规范生猪定点屠宰检疫工作,严格实施出栏生猪产地检疫与“瘦肉精”同步抽检,病死动物严格按照“四不一处理”要求处理,全县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总体保持在较高水平,没有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件。
二、存在问题
一是安全意识淡薄,标准化水平低。全县养殖从业人员投入品规范使用、科学养殖等方面的知识普遍缺乏。个别生产经营者为降低生产经营成本,片面追求经济利益,人为注水、非法添加使用违禁药物时有发生,没有严格执行休药期规定,对质量安全认识不足。小规模分散生产经营养殖格局没有根本改变,生产防疫条件差,技术投入不足,档案建立不规范,不利于建立统一的标准生产管理和监督体制。
二是监管体系滞后,经费投入不足。各行政执法部门工作职责不够明确,质量安全全程监管规范化、制度化水平不高。养殖企业及县、乡镇两级没有专门的检测实验室,缺乏必备的检测设备,检测人员业务水平有待提高,县级虽挂了“监督管理”牌子,但不具备检测能力,乡镇一级监管更是无法落实。县政府至今没有将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面对业务培训、执法监督检查、质量抽检等工作开展,经费十分紧张,难以适应形势和任务的需要。
三是技术人员短缺,监管力量薄弱。全县负责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仅有67人,存在年龄知识老化、整体素质不高、服务手段滞后等问题,专业技术人员缺乏和断档现象严重,难以适应工作需要。质量安全监管面广量大,任务繁重,虽然组织机构主干已基本形成,但机构人员配置少、监管力量不足,没有专业配置,执法难以形成合力。
四是环境污染严重,科技支撑疲软。近年来,随着养殖业生产自身对环境的污染(畜禽粪污)在局部地区还在加剧。养殖业信息机构不健全,设施不配套,不能及时获得最新市场行情和有效把握市场动态。各养殖业生产者基本仍是各自为政,缺乏统筹养殖业生产、销售及各项配套服务。
五是管理权限分散,市场准入不严。部门责任落实不到位,管理权限比较分散,职责不够明确,缺乏统一协调,多头管理的现象尚未得到有效解决,在日常监管中往往出现监管不到位甚至缺位现象。无论是实施准入的产品种类,还是实施准入的市场覆盖面,不能对产品开展集中检测,无法把住外来产品源头,不合格产品流入难以禁止,给我县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带来较大隐患。
三、建议与对策
(一)加强宣传培训,推广标准化生产。采取多种有效形式,加大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提高公众的质量安全意识和法治意识。引导和督促养殖生产经营者加强质量安全管理,保障消费安全。用好用活各项扶持政策,培育壮大养殖龙头企业,在抓好已认定产地与认证产品复查换证的同时,加快推进“三品”申报认证工作,大力发展无公害产品、绿色食品及有机食品,实施养殖产品品牌战略,提高产品竞争力。开展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县和示范小区创建,强化安全生产技术规程应用,充分发挥其示范带动作用,推广标准化养殖生产。
(二)构建保障体系,加大经费投入。建立健全应急处置、责任追究、质量追溯等配套制度,着力构建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建立健全市(县)、乡镇、养殖企业、农贸市场(超市)安全检验监测网络体系,实现检测资源共享利用,覆盖生产、加工、流通各个环节。要将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纳入各级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将防疫、监管执法和检验检测经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并逐年予以增加,充分保障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正常开展。
(三)加强队伍建设,形成监管合力。要有计划地对现有监管、检测人员进行培训,及时引进专业人才,补充基层技术人员,各乡(镇)配备安全监管专管员,建立村级安全协管员队伍,培养一支既熟悉法律法规,又懂管理和技术的专职监管检测队伍。加强与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监管、卫生等监督执法资源的整合利用,形成合力,探索建立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长效执法和集中、突击执法相结合的机制,不断加大综合执法、联合执法力度。
(四)加强环境治理,加快科技创新。科学划定“三品一标”生产基地,建立产地监控和评价机制,掌握重点区域环境质量状况和变化趋势,推广养殖业清洁生产技术,开展畜禽规模养殖污染治理行动,抓好产地环境建设。加大工业“三废”污染治理力度,杜绝工业污染,控制减少农业面源污染,为畜禽水产品生产创造良好生态环境。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引进培育养殖加工龙头企业,做大做强优势产业链,建立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信息服务网络,做优流通服务业,组建养殖专业合作组织,推进养殖业产加销一体化发展。
(五)完善考核机制,强化全程控管。各级行政部门要将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纳入总体目标考核,按照各自职能明确责任分工,落实工作责任制,建立完善绩效考核机制。加强养殖投入品销售、使用和生产环节管理,完善市场准入制度、索证索票制度和进销台账制度,提高准入门槛。完善重大动物疫病防控体系,加强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严厉打击各类制售假劣产品行为。加快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实现生产记录可存储、产品流向可追踪、储运信息可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