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沂水县为有效改善农村环境质量,防治农村面源污染,在全县开展了畜禽养殖污染治理专项行动,目前已整治养殖场(户)7172家,有力遏制了畜禽养殖污染反弹。
沂水县各乡镇与长期从事鸡苗、鸭苗投放的负责人签订责任书,明确要求严禁向禁养区投放种苗,向限养区内投放种苗要经过乡镇畜牧部门同意并备案,否则,因强制拆除等原因造成养殖户经济损失的全部由放苗负责人承担。从畜牧局、环保局等单位抽调专人成立畜禽养殖整治工作组,加强日常监督管理。乡镇政府及有关部门工作人员对已停养或治理的养殖户,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巡查,确保畜禽养殖整治成效。严格考核,将畜禽养殖防治列入全县水污染防治重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