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江西省农业厅获悉,从今年8月起,江西省在年出栏生猪3000头以上的规模养猪场部署建立检疫申报员制度,每个规模养猪场配备1至2名专职检疫申报员。这一举措,将在规模养猪场与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之间建立有效联系,畅通防疫检疫信息的沟通渠道,进一步规范检疫申报,提升产地检疫能力,更好地服务现代畜牧业发展。
据了解,江西省在每个规模养猪场配备1名检疫申报员;规模较大、出栏生猪较多的养猪场,配备2名检疫申报员。检疫申报员从现有规模养猪场中选择执业兽医、助理执业兽医或者专业兽医技术人员担任。同时,各地将加强监督巡查,对企业存在出栏生猪不申报检疫或逃避检疫,以及隐瞒疫情、有疫不报等违法行为将严格处理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