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餐饮是指有固定的经营场所,符合“即时制作、即时消费、提供服务性劳动”等餐饮服务的基本特征,经营场所使用面积在150平方米以下,或者就餐座位数在75座以下的小型餐馆、食堂、快餐店、小吃店、饮品店等。
示范店整顿规范标准实行百分制,包括管理及人员、场所及环境、设施及设备、采购与贮存等方面,共16个细项,从天花板卫生、餐厨垃圾处理到原料采购储存等等,凡不符合规范的,均予以扣分。没有经过许可或备案的,发生5人以上食物中毒或因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被立案处理的一票否决。
根据新出台的指导意见,各地每年选择不少于总量十分之一的小餐饮店开展重点整顿,以城区中心街道、学校周边、旅游景区、城乡接合部等区域作为整顿规范重点区域。
省食药监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力争通过3年整顿规范,完善小餐饮监管长效机制,每年每县、区至少创建1条示范街,每年每县、区至少创建100家示范店,实现小餐饮“布局基本合理、设施基本齐全、制度基本落实、安全基本保障”,切实解决小餐饮食品安全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