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山东省首单生猪价格指数保险在邹平正式签订,这也是全国首次由政府为养殖户买单的生猪价格指数保险业务。
所谓生猪价格指数保险,是以生猪为保险标的,以生猪价格指数为保险责任的一种保险,在保险期间内生猪平均价格指数低于保险责任约定的价格指数时,视为保险事故发生,保险公司将按合同进行赔偿。比如说,我国目前发改委每周发布一次的生猪生产盈亏平衡点“猪粮比”为6:1,市场平均“猪粮比”低于6:1时,保险公司将按保险合同给予养殖户赔偿。每头猪保费12元,保险金额最高可赔付1200元。
邹平县依托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项目,采取了由生猪出栏量前50名的养殖企业(场)自愿申请投保的方式,在相关部门审核把关并公示无异议后,由国家财政全额买单,为通过申请的养殖户办理生猪价格指数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