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保障动物产品生产安全,4月28日,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对太子乐食品有限公司(原肉联厂)6户动物产品经营业主进行畜产品安全生产法规培训。市所屠宰检疫监督执法大队全体执法人员参加了会议。
支队分管领导向动物产品经营业主宣传了动物卫生法律法规,详细讲解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着重解读了《刑法》140条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第143条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144条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等条款的相关内容。
屠宰检疫监督执法大队负责人向经营业主提出具体工作要求:一、凭有效的检疫合格证明进行收购;二、做好生产场地、工具的消毒工作并做好相关记录;三、做好进货、销售、库存台账;四、每月2日前上报台账。并针对每位经营业主所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要求各位经营业主严守法律法规,保证食品安全卫生。
通过此次座谈会,增强了经营业主的责任和法律意识,为今后的规范生产和监督监管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