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日,从青岛市政府办公厅获悉,2014年青岛将继续实行价格调控目标责任制。全年居民消费价格涨幅控制在3.5%左右,保持经济增速在合理区间平稳运行和物价基本稳定,防止物价上涨对群众生活造成大的影响。此外,2014年将完成15处农贸(批发)市场的升级改造,新建50个社区惠民农产品(000061,股吧)超市、农产品直销店(亭)和“车载蔬菜市场”,新建“放心肉”经销点50处,累计达到950处以上。
根据2014年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的要求,2014年居民消费价格涨幅控制在3.5%左右。其中,主要生活必需品食品类价格涨幅控制在6%左右,其中,粮食价格涨幅控制在8%左右,食用植物油价格涨幅控制在6%左右,猪肉价格涨幅控制在12%左右,鲜蛋价格涨幅控制在8%左右,鲜菜价格涨幅控制在14%左右,水产品价格涨幅控制在5%左右。
2014年,将创建现代畜牧业示范园区8处,新建、改建“退户进区”养殖小区10处,年出栏500头以上的生猪养殖场(小区)总数达到800处,全市蛋鸡养殖规模达到1800万只以上,生猪、肉牛、禽蛋产量分别达到370万头、6万头和19万吨以上。市区蔬菜、猪肉日上市量保持在1900吨和80吨左右。
完成15处农贸(批发)市场的升级改造,新建50个社区惠民农产品超市、农产品直销店(亭)和“车载蔬菜市场 ”。新建“放心肉”经销点50处,累计达到950处以上。加强农业生产资料连锁网络建设,发展农资连锁店80处。
此外,根据物价运行形势,稳妥推进价格改革。建立居民用水、用气阶梯价格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