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9日,从恩施市硒资源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由市政府主导、省硒促会主持、恩施州质量学会等四家单位和企业共同参与的省级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富有机硒食品硒含量要求》(DBS42/002—2014)已对外发布,该标准将从2014年11月1日起正式实施。
据了解,该标准规定了富有机硒食品的术语和定义、基本原则、含硒量和标注要求,适用于种植、生长在富硒土壤或通过生物转化等措施生产的富含有机硒的农副产品及其加工产品,但是对于在加工过程中添加硒的强化食品不适用。
该标准率先在全国建立富硒食品中无机硒的检测方法,将过去检测看似富硒实为添加无机硒的食品判定区分出来,让消费者购买到对身体有益的富有机硒食品。
目前,恩施已出台了《中国恩施硒产品专用标志管理试行办法》,印制了“富有机硒三颗星”、“富硒两颗星”、“含硒一颗星”的二维码防伪标志,推出和公示一批中国恩施硒产品专用标志产品。此举,让食品含不含硒、含多少,不再由生产和销售企业说了算,有专门的论证机构给出权威的“答案”,不再含糊不清。
据介绍,该标准的出台将有利于推动恩施地区及省内富硒食品产业标准化、品牌化发展,规范富硒产品行业的生产和销售行为,从整体上提升富硒产业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促进硒产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