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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地区规定生产、加工与销售食品添加剂要登记资料

2014-05-16      来源:食品伙伴网    
 
内容摘要:据台湾“中央社”消息,台湾地区卫生部门15日表示,今年5月1起,食品添加剂制造、加工或输入商家要登记资料;10月1日起,食品添加剂销售商家,要登记后才可销售。
  据台湾“中央社”消息,台湾地区卫生部门15日表示,今年5月1起,食品添加剂制造、加工或输入商家要登记资料;10月1日起,食品添加剂销售商家,要登记后才可销售。
  台湾食药署称,今年4月24日公告《食品添加剂业者应办理登记》,食品添加剂制造、输入业者要上网至食品业者登记平台登记,才可制造加工;食品添加剂销售业者则要登记才可销售。使用电子凭证以网络传输方式登记,或以书面向直辖市、县(市)主管机关提出申请,经审核通过登记者,会给业者登记字号。
  食品厂家登记后,每年7月要确认登记内容,未办理登记或登记不实者,将处新台币3万元以上3百万元以下罚款。
  截至103年5月14日,已有440家,3万3010件品项,完成登记,民众可以上登记平台查询相关登记资料,确认食品或业者是否合法添加。
       下一波将公告食品输入业者、塑胶容器输入及制造业者、健康食品业者、餐盒食品业者、连锁餐饮业者、肉品、乳品、水产品业者,强制办理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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